——缅怀经济学界泰斗于光远
光远是2013年9月26日凌晨走的,他1915年7月5日出生,享年98岁。记得他在多年前的一次小聚会上曾戏说:我肯定比他老人家活得长!掐指算来,光远的确比他老人家多活了15年!
安息吧!光远,你是一位杰出的跨时代而又学贯文理博学多才、睿智勤奋的科学家。你以自己渊博、敏锐、勤奋、宽厚的强大人格魅力获得了众多的一代又一代的追随者;在经济学浩瀚的大海中,你以创建中国自己的经济学体系为己任,独立思考,不断探索,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冲破极左意识形态的束缚,是构建经济学新体系探索道路上斩棘者;你以敏锐的思维见解,不断提出经济理论的新思想,是改革理论的开拓者。
经济学界公认,光远是经济学界一个时期的一面旗帜!
上个世纪60年代的经济学专业学生,有两本教科书:一本是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另一本就是于光远与苏星合著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教科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变迁,他所编写的教科书及其观点,可能已渐渐被人遗忘。可是,这部适合中国人自己阅读的经济学教科书,其中所使用的范畴、概念以及对经济规律运行的描述,为数千万经济学家奠定了经济学思考的基本功。在我学生期间,就认认真真地学习了于光远、苏星合编的这部经济学教科书,把握了经济学思考的基础知识。文化大革命前,我经济学本科毕业,虽然进入了科学院,但却在连续不断的政治动乱中,不得不去农场多年种红薯。70年代初,又转至京城粮食仓库,在那里五年有余,严寒、暑天装卸火车、堆码粮囤,虽然说很接地气,获得了深深了解中国社会的机会,但却也很苦,200斤的粮袋能扛起来上粮囤,对一个文弱书生来说,也得好好练练啊!但那时,我仍念念不忘爬格子,70年代中期,正值世界发生粮食危机、能源危机,我苦苦思索,撰写了世界粮食问题、世界能源问题的系列文章,这些文章不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传到了光远的案头,他很是赞赏。1976年左右,于光远所在的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奉邓小平的意愿,正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筹办《思想战线》杂志,除从本学部调人外,也计划从全国选调人才,准备组调10名年轻的记者、编辑。我被光远选中,他指令《思想战线》编辑部将我从粮库调回编辑部,让我从装卸工直接转成了学术刊物的编辑,这是我人生轨迹的一大转折啊。对此,我很感恩!
筹备中的《思想战线》杂志随着“四人帮”的“批邓”被夭折了!但不久,“四人帮”违民意也垮台了,其控制下的口舌《红旗》杂志的编辑骤然停摆。我有幸被调去《红旗》经济组做编辑工作,按新的指导思想继续《红旗》刊物的出版。但我的兴趣一直是经济学基础理论,后来找机会调到了经济研究所,有幸随孙冶方撰写《社会主义经济论》。这期间,孙冶方以深邃严谨的经济学思想对我进行经济学的再教育,光远以敏锐博学的多学科知识对我进行脱毛式的补课。可以说,那几年是我思想更新、知识累积长足进步的时期。70年代底80年代初,中国的思想界从冬眠中渐渐苏醒,经济学界首先掀起了思想解放的运动。那时,光远充分发挥了他的学术组织才能,组织了许多影响中国经济建设的经济学理论问题讨论会,诸如:资产阶级法权和按劳分配、社会生产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消费等问题;还举办了多种学术报告会,倡导发展生产力经济学、技术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环境生态经济学、还有灾害经济学等,这些学术活动对推动经济学界的思想解放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大多数活动我也都有幸参加了,受益匪浅!
就经济学而言,光远对中国经济改革起着理论开拓功能的经济学思想基本上都凝聚在《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1—7卷中。其中就有《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等。他走了,这几天,我怀着一种深深的追念,将这七部著作排列在我案头,一部一部重新翻阅,感触刻骨幽深,这里主要有三点:
一是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经济学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是光远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在多次学术报告、对外学术交流、论文中提出的一个大论题。这一论题的核心是在论证: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应该作为一种现代市场经济来理解,这个“主体论”曾引起学界的激烈争论。首先发生在对“主体”的理解上。从哲学的意义上,要讲“主体”,必然要论及“客体”,质疑者总是问: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体是什么?进一步还质疑说:如果把主体理解为起主导作用的成分,那么非主要的部分又是什么?因此,学界不少同仁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实际上就是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倒过来的意思。光远对这种质疑很宽容,他从经济思想发展史做了详细的论述:上个世纪初,列宁最早给市场经济定性,说他是一种“无法消灭不平等的剥削”;而计划经济“才可能消灭剥削”,所谓市场经济姓资、计划经济姓社,就是由此开始的;进入50年代,学界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性质的认识有所松动,但市场经济存在的范围仍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列宁早期的论断仍然控制着原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界。但进入70年代,市场化改革成为世界潮流,转型国家的改革在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大前提下,首先确立了市场化改革的决策思想。以中国而言,1984年10月,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明确地提出改革的任务就是要逐步完善市场体系;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更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的计划与市场都覆盖全社会,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但是,左的残余势力仍然死死地守住列宁早期的思想,一有风吹草动,就要诋毁市场化改革,他们在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时,重点依然是计划经济,不同的是,他们打出了有计划地商品经济的旗号,以此极力诋毁市场经济。针对思想界的这种情况,光远说:与其让他们钻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空子,倒不如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其要旨是:在新的历史阶段中,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存的局面,整个社会经济只有市场经济,即市场经济成了主体,但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市场经济也是有计划发展的。这个有计划发展的主体不是别的,也正是市场经济。
1992年10月,中国的改革有了明确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比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显得不够鲜明,但“主体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所起的思想推动功能仍不可磨灭,一是在8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给市场经济改了姓,让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脱钩,颠覆了列宁最早的定义。二是鲜明的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市场经济是整个社会经济的主体。这在1992年10月的十四大前,起到了市场化改革的旗帜功能。年青的一代经济学人可能还不大清楚那段历史。那时在极左意识形态的笼罩下,谈市场,是会有血的斗争。有理论家就公开说:搞市场经济就必然要搞私有化,要取消计划管理,要实现西方的和平演变,更有甚者竟然断言:搞市场经济,就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那时讨论市场经济,真是充满了刀光剑影啊!现在看来很荒唐,那时一些人却觉得自己很革命!
自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后,光远明确表示:我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提法。而且认为要积极开展现代市场经济的研究、教学和传播工作;要花大力气推进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观念的变革工作。其中有件大工程是组织经济学界同仁编撰了大部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的学术著作,收录了吴敬琏的4篇、厉以宁的4篇、龚育之的3篇、光远本人就撰写了8篇,都是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术文章。我有三篇文章也有幸被选中编入书中,一篇是《中国经济改革大趋势: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1992年6月赴美国华盛顿大学学术访问的演讲稿,发表在《工业经济研究》1992年第4期),另一篇是《经济改革理论的新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载《江淮论坛》1992年第10期),还有一篇是我阅读国内外文献时,对不同国家经济学家对商品、商品经济以及市场、市场经济含义的论述资料整理。光远说:“本书是一本经济学家集体创作的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与重要的现实意义”(详见于光远主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11月)
二是提出“社会所有制“理论,批评了全民所有制的弊端,为国有经济改革拓展了大思路。
光远费了很大的精力,从德文的翻译中来把握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这在我国经济学界也许是独一无二的。光远在考证中发现,“公共所有制”和“社会所有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在使用这两个概念时,是非常严谨的。当他们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是对古代公有制的否定的否定时,使用“共有制”这个概念;而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时,他们非常严格而有异常明确地使用“社会所有制”。他特别强调,在讲到社会主义所有制时,只有准确地使用“社会所有制”,才能真正反映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他在多种场合批评说:翻译界把“公共所有制”和“社会所有制”统统都翻译成一个词即“公有制”,这是不对的!
光远认为,“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而不是基本形式。原南斯拉夫就把这个理论问题搞混了,因而出现了一些弊端。作为社会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首先,如何看待“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概念,其发明权归属列宁,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全俄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但在长期实践中,所谓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根本不能由全体人民来支配,全体人民在经济上也不能实现自己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全体人民也不能从这种所有权中获得经济利益。实际生活中,所谓全民所有制,实际上都是由国家来支配的,而国家理所当然的以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的代表来获取经济利益。所以,准确地说,国家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当然,国家所有制能否称得起是不是具有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前提是:这个国家首先必须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否则,国家公务员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功能,要比私人资本家还坏!他们从国库、企业中捞取财产,比私人资本家从自己的钱柜中提取还顺畅。所以,应该说,全民所有制,乃是一种虚拟的概念。其次,如何看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要能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如同国家所有制一样,按教科书说: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要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前提条件,要首先有合格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否则,那仍然是一种集体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这种议论的根据仍然是列宁在《论合作制》中的有关条条。对此,光远很不赞成。但他在探索中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结论,只是说提出了问题!第三,光远认为:社会所有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属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问题。但其基本形式,未必都一定要体现基本制度的归属性。他指出:转型国家在某一个历史时期,有可能社会所有制的基本形式都不占据主要地位,光远依据改革开放的实践,指出:国家的、集体所有制的企业,通过横向联合、合作组建了新的企业,会比原来比较单纯的所有制企业的资产组成变得更为复杂、多样,而且这种新的财产组织形式会越来越多。因此,社会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会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所有制会以更复杂的形式组成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财产组织形式!这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光远在提出社会所有制概念时,还对最基本的概念做了研究,比如:所有与占有经济学含义,提出“使用中的占有”、“经营中的占有”、“所有中的占有”之间的经济学界限,这对清理“穷过渡”的祸害以及维护产权改革中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都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三是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
光远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有个简单的回顾:他在《论中国经济50年》这部著作中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最早系统提出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是苏绍智、冯兰瑞。我把他们的思想概括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起草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时,是我力争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几个字写到《决议》第33条中去的。1982年,我参加胡耀邦在党十二大政治报告的起草时,我再次提出写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形成的文字也比较满意。但这两次我们能做到的事只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写进了中央的重要文件,后来,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有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其中也讲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在起草过程中,不少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个涉及全局的大问题,在这个决议中没有深入发挥论述是个明显的缺点。因此,主张将对这一问题的全面论述留给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去完成。这个任务就落在赵紫阳的身上。1987年,赵紫阳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出:他想在十三大整治报告中“着重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我们之所以必须采取现在这样的方针政策而不能采取别的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赵紫阳还提出:“初级阶段这个提法,在党的文件中已经三次出现,但都没有发挥。”邓小平同意赵紫阳的看法,因此,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全面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段简单的回顾叙述,讲清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的渊源。
1988年,光远亲自执笔,撰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1988年8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他从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出发,全面而系统地重新认识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大问题!1994年,光远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总结中国经济建设的教训,写过一篇短文:《三个“三十年”》,江苏人民出版社看到了这篇短文,希望能写成一部专著。光远答应了约稿,但却“不想一个人去做这件事”,因此约请了何伟、晓亮,还有我,共同来撰写这部巨著。光远召集我们谈了他的基本思想,我们四人中,光远是我们的老师,但他虚怀若谷,宽以待人,开宗明义说,我是这部书稿的主编,但也是四个作者之一。按照写作分工,我撰写第一篇,题目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篇由晓亮写所有制问题;第三篇由何伟写分配问题。待我们大体完稿后,由光远写序,对全书有个交代,而且明确要写一篇有实质内容的“主编者言“,占用的全书总篇幅的十分之一,说:“我写的文字长度相当其他三位经济学家所写总和的十分之一。他撰写的“主编者言”其中有一段话非常感人:如何在一本书里的百家争鸣与百花齐放,他说:“在这部书稿中,我以外的三家各写一个题目,彼此观点上交叉的观点不会太多,因此,实行双百方针主要在我与别的三位作者之间。人们以为作为主编的我想在一部书中有一个统一的观点。本人无此主张和要求。三位作者都是我的老朋友。他们对我很了解, 因此用不着商量,他们就会在写作中无所顾虑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详见:于光远主编:《论中国经济50年》1999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22页)的确,我们在书稿的撰写中,是毫无顾虑地写了我们要写的思想。大树底下好乘凉,与大师合作,为我们独立思考提供了极为广阔的空间!
80年代初,孙冶方因病住院,光远去探望他,在床头,两人有一段对话,我在场,回来后做了追忆记录。光远说:冶方,过去你在研究部门工作,我在党的意识形态部门工作,你曾就经济学理论和实践,提出了不少很有见解的观点,由此受到了很不公正的待遇,全国范围内对你进行了批判,这种做法我不能承担责任,也没有能力去保护你,但我的确也对你的观点的现实意义理解不深。这些年,我离开了意识形态部门,比较多地贴近了经济实际工作我才清楚了你许多观点的实践意义!两位经济学界的泰斗,谈的非常痴情!
光远走了!
我轻轻地抚摩着《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1—7卷本,感慨万千!我苦苦的思索着,像光远这样智慧超群且又学贯各类学科的大师,数十年来,难道就一直只能“探索”一门经世济民的实用科学!为什么就仅仅是“探索”呢!就光远的亲身感受,我们的意识形态部门,对经济理论发展的新思想不熟悉,对经济实践出现的新问题不了解,但却对什么问题可以写可以说,什么问题不可以写不可以说,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处处刀光剑影,学者怎么能去独立思考呢?所以就“探索”吧!
2013年国庆2日成稿